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10-10-14] |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 | [10-10-14] |
青岛两企业“一滴香”或类似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 [10-10-14] |
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的通知 | [10-10-09] |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10-10-09] |
关于征求《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 [10-09-30] |
关于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10-09-25]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16] |
关于征求《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14]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 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10-09-10]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总局2010年90号公告 | [10-09-1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霸王(广州)有限公司2款产品虚假宣传查处情况 | [10-09-10] |
关于报名参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 [10-09-09] |
关于征求《化妆品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07]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 [10-09-02] |
目前国内唯一开放程度最高、功能最全面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将于今年3月中旬正式运作。为此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了相关检验检疫办法。苏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提前了解清楚新规定。
据介绍,为了适应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多种业务类型,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发布了《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中规定进出综合保税区的应检物应办理报检,其他货物办理申报,必要时将实行查验和抽查。同时,《办法》对涉及安全卫生的食品和化妆品则强化了监管的要求,此类货物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从区内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