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中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02] |
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召开 | [10-09-0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 桉油 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10-08-31] |
关于征求《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8-30] |
不断完善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 | [10-08-3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 | [10-08-30]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 [10-08-26] |
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 [10-08-26]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 [10-08-18]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 [10-08-13] |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8-04] |
2010年7月 IFRA来信情况汇总 | [10-08-03]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 | [10-08-02]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化妆品含二噁烷有关情况 | [10-07-20] |
16届中国美容博览会展位预定已过大半 | [10-07-05] |
根据IFRA内部通讯,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研究所(NIOSH)发布《丁二酮和2,3-戊二酮职业暴露的推荐性标准(草稿)》,制定这两种香料的建议(职业暴露)限量。该文件详见:
http://www.cdc.gov/niosh/docket/review/docket245/default.html
丁二酮(CAS 431-03-8)和2,3-戊二酮(CAS 600-14-6)主要用于食用香料行业,也有少量用于日用香料的生产。根据2008年的调查,二者在日用香料行业的使用量分别为12438公斤和2813公斤,因此IFRA认为日用香料行业有必要就这个标准(草稿)进行交流。
在标准(草稿)中,NOISH建议,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丁二酮的浓度应在5ppb以下;同时建议丁二酮15分钟的短时间暴露限值(STEL)为25ppb。对于2,3-戊二酮,NOISH建议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其浓度应在9.3ppb以下,15分钟的短时间暴露限值(STEL)为31ppb。
NOISH还提到丁二酮的替代品,由于结构类似,具有相似毒性,因此也需要考虑这些物质的暴露情况,以及通过合理控制能够达到的最低浓度。
尽管NOISH的建议限量不属于法规要求,但是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管理局在制定这两个物质的允许暴露限量(PELs)时,很大程度上会借鉴NOISH的建议限量,而PELs则属于OSHA的强制性法规要求。
穆 旻 编译
20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