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化妆品配方师演练活动的通知 | [20-07-10] |
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0-07-09] |
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表彰活动的通知 | [20-07-03] |
关于协会《化妆品用原料铁皮石斛茎提取物》等八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07-01] |
关于举办“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系列网络会议第三场活动的通知 | [20-06-11] |
关于召开2020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暨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的预通知 | [20-06-05] |
关于批准发布《日用香精中二氢香豆素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06-04] |
关于2020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第一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0-06-03] |
关于《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史》编纂工作告全体会员书 | [20-06-0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0-06-01] |
关于协会诚邀积极参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20-05-22] |
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信息员”等的通知 | [20-05-15] |
关于举办“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系列网络会议第二场活动的通知 | [20-05-09] |
关于举办“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系列网络会议首场活动的通知 | [20-04-25] |
关于搭建香化行业信息分享平台及收集相关信息的通知——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 | [20-04-2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30日
相关链接: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9/t20160930_2430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