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ATP生物荧光增幅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10-23] |
关于召开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年会的通知 | [20-10-23] |
关于举行2020年度“走进贵州----香化协会爱心校服公益活动”捐赠仪式的通知 | [20-10-19] |
关于2020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补充通知 | [20-10-12] |
关于公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企业(个人)名单的通知 | [20-09-25] |
关于催缴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 [20-09-16]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用原料硬脂醇甘草亭酸酯》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09-10]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关于召开2020行业年会通知(二轮) | [20-09-09] |
关于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08-21]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关于召开2020行业年会的预通知(首轮) | [20-08-17] |
关于表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的通知 | [20-08-06] |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2020)PCHi全球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行业领袖峰会”的通知 | [20-07-29] |
关于召开2020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暨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 [20-07-21] |
关于举办“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系列网络会议第四场活动的通知 | [20-07-20] |
关于2020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暨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延期召开的通知 | [20-07-1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30日
相关链接: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9/t20160930_2430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