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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12-07-27]
财政部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12-06-19]
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磷脂》(GB28401-2012)等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06-02]
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核黄素5'-磷酸钠》(GB28301-2012)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12-06-02]
关于批准紫甘薯色素等9种食品添加剂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12-06-02]
卫生部发布《关于征求拟撤销2,4-二氯苯氧乙酸等38种食品添加剂意见的函》[12-04-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取消进口化妆品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12-03-20]
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12-01-19]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11-12-3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有关问题的复函[11-12-29]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复函》[11-12-21]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11-12-08]
药监局印发《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11-12-06]
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9号)[11-11-30]
关于征求《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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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药监局
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2-12-30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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