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和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需求,经理事长办公会决议,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成立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其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有效推动化妆品与香料香精行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经多次征求业内相关专家及筹备委员会意见与建议,协会制定了《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见附件1),确定协会以专家库的形式成立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协会理事长担任,同时设副主任委员若干,秘书处设在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化妆品、香料香精生产企业及相关产业链从事研发、法规、标准等资深工作者及大专院校和研究院所的专家与学者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和分析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行业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行业提供技术指导、推动行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等相关工作。
请拟加入专家委员会的人员仔细阅读《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填写的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申请表的电子文档。
首届专家委员会组成见附件3。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将对根据《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产生的委员备选名单在业内进行公示,对最终确定的委员以书面形式告知。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彦会 穆旻
联系电话:(010) 67663114-816 (010) 67663112
电子邮箱:liangyanhui@caffci.org mum@caffci.org
传真:(010) 67663110-83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2号楼508室
邮编:100079
附件:
1. 《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2. 《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3. 《首届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组成》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