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中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02] |
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召开 | [10-09-0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 桉油 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10-08-31] |
关于征求《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8-30] |
不断完善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 | [10-08-3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 | [10-08-30]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 [10-08-26] |
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 [10-08-26]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 [10-08-18]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 [10-08-13] |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8-04] |
2010年7月 IFRA来信情况汇总 | [10-08-03]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 | [10-08-02]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化妆品含二噁烷有关情况 | [10-07-20] |
16届中国美容博览会展位预定已过大半 | [10-07-05] |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稽查支队重拳出击,针对部分化妆品销售商损毁生产厂家原有标签标识进行销售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惩戒了商家的不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杭州的化妆品销售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化妆品标识标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5296.3-1995的要求。化妆品标注的存在,不仅展示了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和品牌形象,更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利益。部分商家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为了一己私利企图通过损毁标识的做法逃避对消费者的责任。对此,杭州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及时发现问题,本着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出发点,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类似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一些不法商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此举获得了化妆品生产商和杭州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日前,化妆品生产商玫琳凯公司还专门登门向该局稽查支队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