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 | [11-05-17] |
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 [11-05-16] |
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的公告 | [11-04-22]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原料级别问题的复函 | [11-04-19] |
卫生部关于指定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 | [11-03-29] |
卫生部质检总局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的公告(2011年第6号) | [11-03-24] |
中央编办对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调整作出批复 | [11-03-17]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将举办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专题培训会 | [11-02-17]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 | [11-01-11]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 | [11-01-11] |
《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 | [10-10-20] |
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印发 | [10-10-14]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 | [10-10-12]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将举办化妆品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申报资料要求专题培训会 | [10-09-29] |
香料香精行业新标准信息发布 | [10-09-17] |
日前,巴西国家卫生局(ANVISA)宣布对包括醋酸铅(lead acetate)、邻苯三酚(pyrogallol)、甲醛(formaldehyde)和多聚甲醛(paraformaldehyde)在内的、用于化妆品的四种物质限制使用。
按照这个新的规定,醋酸铅在染发类产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0.6%,邻苯三酚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5%。
苯-1,2,3-三醇俗称为邻苯三酚,是巴西限用物质清单中的一种新化学物质,也是欧盟自1976年以来的禁用物质。该物质目前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为食用、吸入或皮肤接触有害,并对水生动植物的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目前在巴西,甲醛和多聚甲醛禁止作为气溶胶防腐剂使用,只允许在口腔清洁产品和其它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使用,其的最大浓度分别为0.1%和0.2%,在指甲硬化剂中的最大浓度为5%。
随着新规则的实施,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强调,产品标签上需要标注出这些物质的使用信息和警示语。
□ 摘译自cosmeticsdesign网站